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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個事業的維繫經營常常會遇到很多難關,能夠長久經營絕非易事,
除了面對外界變化的各種挑戰之外,
內部關係的經營管理也常常埋伏著許多絆腳石
我們先來看下面這個例子
姐妹共同經營的糕餅店,商標權歸誰?
姊妹共同經營父母傳承下來的傳統糕餅店,配合現在電子商務、團購的發展,姊妹決定分工,讓各自更能專精,更有效率的經營。
因此姊姊負責製作與新產品開發,讓傳統糕餅也有新花樣,而妹妹則全力發展品牌行銷活動,跟上新時代銷售方式的潮流,兩人的分工的確讓生意開始起色,也漸漸在網路有了不錯的評價,訂單數量也日益增高。
然而隨著生意越來越好,姊妹兩人的摩擦也越來越大,妹妹因此感到煩憂,擔心姊姊會搶先註冊商標,雖然姊姊也是事業的重要角色,但畢竟品牌也是妹妹親力親為經營到現在的程度,因此希望能夠先行註冊商標。
分開註冊、公司註冊差很大!
如果姐、妹兩人共同經營的是同一家 A 公司,由 A 公司申請註冊傳統糕餅店的商標,其實正本清源之道。
否則,由姐、妹分別註冊傳統糕餅店的商標,會在使用類別上產生爭議,一不小心也可能演變成互提商標異議或評定程序進而撤銷該商標的局面。
過去一直以來都不乏家族事業都有接班或者分家、拆夥的問題,尤其是事業版圖做大後、後代接班、切割事業體等等,一舉一動都對家族事業的延續有很大的影響。除了家族事業外,一般的經營合夥關係都可能會面臨相似的狀況。
在實務上,若想要品牌能夠永續經營發展,最好都能進行商標申請。
家人合作,可以怎麼申請?
如果是家族親人合作的話,可以採取「共同持有」的方式,也可以和一般合夥關係一樣,採取「法人持有」的模式,讓股東們共同享有所有權,避免糾紛。
但共有商標也不是沒有缺點,首先應由要共有商標之人全體具名提出申請,由誰收受文件送達是個問題?將來共有商標申請權(也就是還沒核准註冊)或共有人應有部分轉讓時,原則上需要經過共有人全體的同意,也是一個大問題,比出售共有土地的問題還大!
此外,若合作的關係像是上下游夥伴、經銷通路與原料製造等前後端業者,最好也在合約之中載明彼此的權利義務,以及品牌商標使用的權限與時間限制,以避免雙方因為認知或者潛在競合關係生變而產生商標使用的誤會,同時商標持有方也能夠有效管理自己的合作對象。
小編的話
任何的合作關係都可能有結束的一天,最好一開始就先談好相關事項避免後續爭議傷感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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